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第四十条有效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创新回收模式,在住宅小区、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置回收点,采用回收包装物、以旧换新、设置智能回收机等方式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