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

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