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移送有关统计违法案件材料。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