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十八条有效对在统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