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职业教育教师的权利,提高其专业素质与社会地位,增强其职业自豪感,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工作。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