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三十九条有效残疾人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根据残疾人职工的需求免费提供帮助与服务。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