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老街管理机制,按照特色化、差异化要求,引入有利于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的经营业态。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