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屯溪老街保护范围内实行机动车、非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具体管理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