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改善屯溪老街保护范围内电力设施,推进安全用电。鼓励屯溪老街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居民、经营主体和其他单位使用电力能源,逐步淘汰瓶装液化气。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