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发言和表决第二十七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