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裁减人员时,应当根据抚恤优待对象的实际情况,予以优待。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破产或者被撤销、注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优先安排失业的抚恤优待对象参加就业创业培训。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