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向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办理请假手续;会议期间请假的,应当通过大会秘书处办理请假手续。

地方法规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