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旅游经营者依法取得旅游资源经营权后,造成旅游资源严重破坏或者长期闲置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责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