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推进网络素养教育,引导村(居)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和防范网络沉迷。

村(居)民发布短视频及网络直播活动应当传播积极健康的网络信息和作品,自觉抵制弄虚作假、唯利是图、庸俗低俗、过度娱乐化等行为。

地方法规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