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县城建成区。本条例所称县城建成区,是指在县城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以下简称“县城”)。其范围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