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条例第三条有效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益属性,落实优先发展战略,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安全便捷、绿色环保、服务公众的原则。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