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因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情形出现客流集中、正常运营服务安排难以满足需求的,运营企业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采取增开临时班次、缩短发车间隔、延长运营时间等有效措施,保障运营服务。

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