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风景名胜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在大理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大理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和门票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