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全社会应当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传播适合老年人的健身、康养、维权等知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发挥知识、技能、经验、品德等方面的专长和作用,参与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活动,营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