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扶持与保障第五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机制,组织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红十字会等开展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