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第三十九条有效支持养老机构设立老年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等医疗机构或者在其内部设置卫生室、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卫生服务场所,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场所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