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第三十八条有效在编制卫生规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时,应当统筹考虑医疗卫生设施和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将两者同址或者邻近设置。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