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鼓励、支持发展邻里互助、亲友相助、老年人互助、志愿服务等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空巢、独居、残疾、失能、留守、重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