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适老化产品安装、康复辅助器具配备和使用指导等服务,以及安装必要的一键呼叫、信息传输和安全监控等智慧养老设备。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

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