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和标准,在失能老年人家中设置家庭照护床位,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养老服务。

推动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