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五条有效法规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4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