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有效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遵循源头治理、防治结合、协同监管、排污担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