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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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六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采用电子标签、电子围栏、排放监控等技术手段对禁止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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