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有效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不得在编码登记中弄虚作假。禁止伪造、变造、转借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