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