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引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高层次人才。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培养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人才。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