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四章 发展与促进第四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鼓励发展装配式建筑。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9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