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四章 发展与促进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产业发展,培育壮大重点绿色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9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