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乡空间结构,通过优化城镇功能、完善城乡布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空间资源利用效率。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