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有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各类专项规划应当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