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对实行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提案人向全体会议作说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书面印发会议。全体会议或者分组会议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

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