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五十一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意见的,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经主任会议同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地方法规 ·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