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五十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应当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地方性法规,应当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法规文本及其说明和必要的参阅资料。地方法规 ·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