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九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三)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四)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五)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