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五章 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第三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疫病、疑似疫病或者非正常死亡的野生动物,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林业或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必要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处理。在野外环境发现的死亡野生动物,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收集、处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