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本市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数字化监管平台,加强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分析和利用,提升全过程监督管理、风险预警和信用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药品和医疗器械智慧监管。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