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岗位设置、行业特点等,科学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警示教育、应急处置等安全手册,督促从业人员对照安全手册进行操作,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鼓励行业协会就本行业高风险岗位安全操作编写示范手册。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