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配置、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本市推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制度,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水平。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