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认定保护第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淮海战役红色资源名录数据库,在数据库中载明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的名称、类型、所在地、历史价值、产权归属、保护责任人等内容;淮海战役不可移动红色物质资源还应当载明地理坐标、四至范围以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等内容。淮海战役红色资源名录数据库由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维护。淮海战役红色资源名录数据库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查阅。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