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商业密集区、历史文化街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受土地资源或者其他因素限制无法建设城市消防站的,应当因地制宜建设消防执勤站点。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