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应当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权利,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构建统一开放、运行高效、资源共享、规则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管理,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优化交易规则、流程、服务和监管,降低交易成本。

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