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投诉举报,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核实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