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有效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民政、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等部门应当对养老服务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