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扶持保障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养老服务发展引导基金等方式,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