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第三章 专项社会救助/第四节 就业救助第三十九条有效申请就业救助,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